下一秒,一张薄薄的卡片落到我的面前。
「对,我不配!拿好你的钱,我不稀罕!」
他走的决绝,我看着他挺得笔直的背影,抱着胳膊慢慢蹲下,又一次哭得不能自已。
这么就能这么痛呢!
30
那之后,我再也没有见过当归。那个干净稚嫩、笑起来眼里有小星星的少年终是退出了我的生命。
我进了老胡的公司,学着谈项目,看企划书。从臭名昭著的纨绔成了春城上流圈子最上进的二代。
简瑟瑟问我这么拼干嘛,我说不想再感受一次守护不住在意之人的绝望。
生意场上,简笙教会了我很多,他也确实信守承诺的没有找过当归麻烦。当归这个名字,像是一阵风,吹过之后了无痕迹。
没有人知道我有多思念他。
我学会了做饭,在不加班的时候回去自己炒两个小菜。会在上班的路上,买上一束带着露珠的鲜花带去办公室。
简笙笑我,怎么突然文艺起来了。我说,生活需要仪式感嘛。
生活需要仪式感,不知道当归每天把花插进花瓶时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。
31
简笙跟我提过很多次交往,都让我四两拨千斤的挡了回去。
在一次简瑟瑟欲言又止地暗示我她哥年纪不小了该成家了之后,我把简笙灌醉,送到了一个暗恋了他多年的富家千金的床上。
说起来还有些丢人。我喜欢简笙的那些年没少因为争风吃醋和人家掐架。现如今,把简笙打包送给她就当为自己的年少无知赔礼道歉吧。
为保稳妥,我特意打电话喊来双方母亲,来了场现场捉奸。
简笙围着被子,光裸着上半身,身上零零散散地散布着细小的抓痕。
他看向我的眸子满是苦涩,声音有种凄凉的破碎感,他说:「胡式微,你真狠。」
我微微勾唇,「彼此彼此。」
他逼我舍弃当归时,又何尝仁慈过。
半个多月后,我收到了简笙的订婚请帖。
订婚宴我没去,因为我那天刚好约了一个访谈。
年轻的小记者举着话筒问我最想去的城市是哪里,我想都不想的说了京都。
她又问我,为什么想去京都。
为什么想去京都,因为那里有我的弟弟,有我的家。原来,我早在潜意识里认定了当归在哪儿家就在哪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