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上明珠,心肝宝贝,令人艳羡。
胡逸覃对他的第一映像,便是如此。
他在国外茹毛饮血,杀人卸货,帮胡先杰做了多少偷鸡摸狗的事自然不用多说,在见到胡逸杰之前他一直以为那是自己应该做的,因为他是胡先杰的儿子。
中海外闻名的枪火巨鳄,手下的生意和人脉如绵密的线般遍布中东,也正是因为他是胡先杰的儿子,他肩上担负的责任也就越重。
他的性子和胡先杰很像,杀伐果断,冷漠狠绝的像一匹孤绝的狼。
但即使是狼,也总有渴望温情的时候。
他渴望胡先杰的重视,信任,以及对自己的刮目相看。他做了那么多,无非就是希望自己能一步一个脚印,真正走到他身边那个位置。
可见到胡逸杰那天起,他才真正明白,原来根本没有所谓适者生存,谁能站到最后谁就是胜者的道理。
因为从一开始他都是被抛弃的,他和其他所有的私生子一样,像个棋子般为他做事,他给的权利,以及他们拼命赚来的一切,最后都会因为偏爱送到一个人的手里。
那个人就是胡逸杰。
第一次见到胡逸杰的时候,是在胡先杰四十五大寿那一天。
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举办生日聚会,以供维持商界人脉的交往,他被委任准备聚会的一切事宜,这也就意味着他将以胡家儿子的身份正式和商界的人见面,仅仅如此,他就已经激动的夜不能眠,每天打了鸡血似的忙上忙下,操办一切。
黑色的加长劳斯莱斯带着一长列车在大门口停下来时,站在门口迎接客人的胡逸覃率先走了出去。
但很快劳斯莱斯后面的一列车率先下来几个黑衣保镖,大步快速的走到劳斯莱斯面前拉开车门,周围被保镖围的水泄不通,那阵仗硬是让被拦住的胡逸覃都愣了一下。
接着他看见一身黑西服的胡先杰下车,他带着墨镜,看不清表情,但薄唇微微勾着,心情似乎很不错。
他刚想迎上去问好邀功,却见他那难得一见的父亲忽然转过了身,他面对车里似乎低声说了句什么,而后牵着一个男生的手下来。
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胡逸杰。
穿着一身精致的黑色西尾服,脖子上带着个深蓝领结,长的不高,大概才十五六岁的样子,眉眼精致的不似真人。
在他错愕的瞬间,那些保镖们已经快速站成一条路,胡先杰牵着那个男生的手从他身前走过,连一丝目光都不曾分过来。
聚会大厅里,他愣怔的站在台下仰望着胡先杰和那个漂亮男生。
胡先杰脸上挂着笑,一手拿着高脚杯,另一手还放在胡逸杰的肩上,挨的很近,父子情深。“感谢各位留出时间参加我胡某的生日,今天除了祝贺我胡某的四十五岁生日外,我还有一个重要事情要宣布,下个月十三便是犬子的十六岁成人礼,届时希望大家赏我胡某一个面子,过来吃顿便饭。”
底下很快有人附和着。
“那是当然,虎父无犬子,胡小少爷的生日我们怎会不来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