贞观二年,长安。
春寒料峭,刚下过一场小雪。
酒肆旁,一个面目清秀的青衣少年正蹲在地上,手里握着一根炭笔,在纸上涂涂画画。
寥寥几笔,一个身材火辣,媚态十足的女子便跃然纸上。
在他身旁,类似的画卷已有十几张,上面的女子变换着不同姿势,耳鬓厮磨,搔首弄姿,让人眼花缭乱。
“年少不知熟妇好,错把少女当成宝,这女人啊,果然还是要丰满点才带劲啊!”
魏叔玉嘴角笑容玩味。
直到现在,他依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。
他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居然来到了大唐,魂穿到魏征儿子的身上。
是的,就是在魏征病重的时候,被李世民含泪赐婚公主冲喜,后来因为太子造反受到连累,结果又被取消婚约的那个倒霉蛋的身上。
提起这个前身,也是蛮可怜的。
玄武门之变时,便被送回了老家避难,直到魏征发达之后,才又接来长安。
谁料路上生了一场大病,等醒来时,却是穿越而来的自己。
“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,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,安心去吧,这一世,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的!”
魏叔玉轻轻叹了口气,既像是对那少年,也像是对自己作出的承诺。
画完最后一笔,魏叔玉抬头张望,似乎在等着什么人。
不多时,便见一个小不点鬼鬼祟祟地跑了过来。
来人怀里抱着一个包袱,脸上还甩着两条长鼻涕,仿佛随时会掉一般。
鼻涕虫少年名叫魏书琬,乃是魏征家中幼子,排行老三。
“东西带来了吗?”魏叔玉朝少年伸了伸手。
魏书琬身子一僵,有些不情愿地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印章,声音颤抖道:
“兄长,要不咱们还是算了吧……要是被阿爹知道我偷了他的印章,肯定会被打死的。”
“这话说的,读书人的事情,怎么能叫偷呢?”
魏叔玉咧嘴笑了笑,一把拿过印章,咔咔地就在纸上盖了起来。
“更何况咱们这么做,也是为了替爹扬名不是,到时候说不定他还要感谢你呢!”
“用春宫画替阿爹扬名?”
魏书琬嘴角一抽,看向自己这位“久别重逢”的兄长,眼圈不禁红了起来。
还记得对方刚到长安那日,便说要去见识见识这边的风土人情。
结果却直奔烟花之地,听了好几天的小曲。
后来又言之凿凿地说是要向当今皇后娘娘请教学问,结果竟然想当街拦驾,要不是及时阻拦,差点就酿成大祸。
前几日,又说要去同辈的官宦子弟府上走动走动,结果刚遇到程知节将军,就抱着对方大腿,纳头便拜。
口中还嚷嚷着什么“吾飘零半生,只恨未逢明主,公若不弃,愿拜为义父……”
吓得程将军靴子都掉了一只,翻墙上屋,说啥也不肯下来了。
回想着这段日子以来的点点滴滴,魏书琬一副快要哭了的模样。
他真的不明白,为何这位兄长总是喜欢做这些离经叛道的事情。
这……这不是在坑爹吗?
“我说兄长啊,阿爹他老人家怎么说也是咱们大唐第一谏臣,高风亮节,两袖清风,朝野上下,无不敬仰,就连陛下也是赞誉有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