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父亲早逝,母亲独自抚养她,生活艰辛,日子清苦,从小到大她很少买新衣服,都是捡表姐穿剩下的穿。幸运的是,她冰雪聪明,学习成绩优异,包揽各个排行榜第一名,深受老师重视。除此之外,老天还给了她一副美丽的皮囊——姣好的面容,曼妙的身材,就算旧衣服穿在她身上,也难盖她的姿色。不管任何时候,她都像是站在鸡群的凤凰,冰雪聪明,令少女们羡慕,引少男们倾慕。直到来到云上高中,遇见胥柏然后,她才逐渐认识到贫富的差距。她与胥柏然互相爱慕对方,却因为身份的差别,不得不遮遮掩掩。胥父愿意资助她上学,把她当成胥氏集团的后继得力助手培养,但绝对不会容忍她成为胥家儿媳。贫富的差距,是横在她和胥柏然之间,无法跨越的鸿沟。她想跟胥柏然比肩站在一起,用同样高贵的姿态并行。“命运是可以改变的,相信我,有一天我们也能坐上他们的位置,甚至更高,换作他们来仰视我们,让他们也尝尝低人一等的滋味。”柯慕雪收起哀怨,变得十分有斗志道。“怎么改变?现在连奖助学金都被取消了。”董笑笑垂头丧气道。“放心,我会让柏然帮你说情,胥家说的话,在校董会上也有分量。”董笑笑宽慰道,“等过段时间,大家把这件事情淡忘了,你再在校运动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,学校肯定会帮你恢复奖学金补助。”“暮雪,你真好!”董笑笑眼眸里闪着感动的泪光,动容地说道,“长得漂亮,心地又善良,是我见过最优秀的人。”柯慕雪自信颔首。没错!只有永远保持第一,样样事情都做到最优秀,才能脱颖而出。让胥家看到她的光芒,看到她的价值。她坚信,永保持遥遥领先,保持最高水准。总有一天,胥家一定能接受自己。……同学们闹哄哄地回到教室。大家进教室那一刻,就发现了f班正前方墙壁上多了一样东西。红艳,鲜明,足以亮瞎双眼。——红亮的大锦旗。红色旗子上,明晃晃的黄色大字写着:——好事不留名,箐城“活雷锋”。陆晔赠:林昭因为上面有陆晔的名字,所有同学们的议论声不敢太大,只敢窃窃私语。几个女生围在一起,看着墙上的锦旗小声道。“早知道能遇上这种好事,我也去当化学课代表了,还能跟陆晔来个亲密接触。”“是啊,我还从来没见过,陆晔给谁送过什么东西呢,这个狗屎运,怎么就被林昭捡着了。”……“就一副锦旗而已,有什么稀奇的?”中心位的燕丹莎嗤笑道,“陆晔会瞧上那种货色,鬼才信。”燕丹莎是董笑笑的好姐妹,在董笑笑的带领下,养成了看不惯林昭的性格。有人带头唱反调,其他女生开始迎上去附和:“一个小城市来的村姑,见过什么世面,看她背的那个书包,土里土气的,难看死了。”“听说她以前巴结a班的江妍,结果人家鸟都不鸟她,丢人现眼。”……边上的一个男生不经意地听到她们的对话,插了一句嘴:“我倒觉得林同学也没你们说得那么差,是个耐看型,长得挺清秀的,比那些涂了层厚厚粉的女生好看多了。”女生们纷纷看向燕丹莎。她非常爱美,每天上学都要化妆,课间休息时,常拿着一个镜子自恋地照啊照,脸上粉底颜色比她原本的肤色还白几个色号,十分不搭。大家自然而然把“厚厚粉的女生”与她对号入座。燕丹莎嘴角僵硬,脸色难看:“你们男生懂什么,眼瞎吗?她那种也能叫好看,别膈应人了。”旁边女生说:“就是,别瞎说,要论好看,校花柯慕雪可比她好看多了。”“乱说,她连燕丹莎都比不过,拿什么跟人家柯慕雪比。”……她们一面反对男生说的话,一面偷偷打量林昭。奇怪!明明前几天还见她还是一个小黑妞,皮肤粗糙,暗淡无光。现在再定睛看去,窗边看书的少女,双目轻灵,一身干净朴素的校服,映衬出肤若凝脂,容色清丽,透着一股淡定自若的自信。不得不承认,林昭最近皮肤变得更白皙了,肤理细腻。越看,越觉得好看。坐她后面的陆晔拿着书本,正失神地望着她的后颈,细碎的发丝,柔软得散发出清冽的香味。“噗嗤啊哈哈哈哈……”薛卓阳看了眼墙上的锦旗,捂着肚子忍俊不禁道,“陆哥,这是你的杰作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