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纽约的最后一天,明珠拿着纪明途的信用卡兑换了一百美元。
从银行出来后,华尔街上的游客络绎不绝,她站在台阶之上,看见了站在铜牛后侧方的纪明途。
明珠走过去在他身旁站定,拉了拉他风衣口袋。
纪明途微微侧头,下意识把插在口袋的手抽出来牵住了明珠,身后一道尖锐阴柔的声音响起。
“Well
well
well,look
who’s
here。。。。。。we
little
bastard
and
his
chick。(看看我遇到了谁?小杂种和他的小情人。)
“做了美国人的走狗确实要比伦敦在爷爷眼皮子底下自由。”纪明途抬腕看了一眼手表,语气凉薄,“你现在已经自控力低下到早上九点就开始嗑药了,Andrew?”
明珠看看纪明途又看看对面笑地暧昧的男人,两人交谈语速太快以至于明珠听得吃力,但能肯定的是,纪明途并不待见他。
被唤作Andrew的男人饶有兴致地打量明珠,上前牵起明珠垂落的手低头一吻:“mon
lapin(小兔子),你叫什么名字?”
嘴唇与皮肤相触的那一瞬间,像是被蛇吻过,冰凉阴险,不等她抽回手,纪明途伸手拉开她,拦在他们中间。
“管好你自己,现在可不是在伦敦的家里,挤出两滴眼泪就哄得你妈妈向外祖父求情。”
Andrew散漫的神情一敛,下一秒笑地更荡漾:“我不过去了一趟慕尼黑,回来才知道你就这么退出了欧洲产业的争夺,是真如他们所说你是为了一个女人,还是你又不战而屈人之兵,就像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?嗯?
“mon
lapin,你觉得呢?”
虽然明珠不知道他用什么称呼她,但是她大致听懂了其他的意思,不作他想立马认下。
“他要找的人就是我,我们还有事先走一步了。”说着,捏了捏纪明途虎口,发现他手握成拳,微微颤抖。
按住蠢蠢欲动的拳头,擦肩而过之际,Andrew幽幽开口。
“We
are
all
believers
i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