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上去表演的人,都是被贩卖的奴隶,死了也没有人会在意。
很多人就是冲着看打死人去的,寻求刺激。
他去的那次,正好看到一个女人,被一个大男人按在身下狂揍,手和脚都被人打断了,鲜血流了一地,看起来非常血腥。
场下的观众异常兴奋,那一幕令他非常不适,于是就走了。
之后再也没有去过那种地方。
没想到丽莎竟然曾经是那里的奴隶。
难怪她那么崇拜墨非白。
可以说,墨非白带她离开那里,给了她新生。
“你怎么会在地下格斗场?”
丽莎往嘴里塞了一大块鸡肉,嚼吧嚼吧的嘴巴鼓鼓的,像只小仓鼠。
她摇摇头,“不知道,我忘了?”
“忘了?”
“嗯。”她指了指自己的头,“可能是打架的时候被人打到脑袋,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。”
她所有的记忆,都是在格斗场里面打架,暴力血腥,吃不饱穿不暖,没有自由。
再然后,就是墨非白把她救了出来。
刚逃离地下格斗场的那段时间,他们要面临格斗场的追杀,过得非常艰难,后来还是老大设计反杀了他们,令格斗场损失惨重。
那边的人也怕了,所以答应和谈,要求老大写下欠条,五年内还清三亿美金赎款,这才了事。
而老大也很厉害,第二年就拿下了纽卡斯,然后把钱全部不清了。
那个时候她才算真正的自由。
在地下格斗场是没有饭吃的,那些变态喜欢看虚弱到快死的人上场死拼,然后绝地反杀。
他们只有在打赢了擂台之后,才能有一点吃的。
所以她离开之后,特别喜欢吃,立志要吃遍世界各地的美食!
慕远洲听着她风轻云淡地说起往事,心微微揪疼起来。
如果她真的是那个人的女儿,却沦落到地下格斗场,那该有多心疼啊。
“你没想过寻找自己的父母吗。”
“不想。”
“为何。”
“他们都不找我,我为什么要找他们。”
能被卖到地下格斗场的人,要么就是孤儿,要么就是被亲人卖了的,不管是哪种,都说明她是被家里人抛弃的。
既然如此,那她为什么还要去找。
“我有老大就够了。”
如果不是墨非白,或许她早就死在格斗场的擂台上了。